。。。要把身体献上,作圣洁而蒙上帝悦纳的活祭;这是你们理性的敬拜。不要模仿这个世代,倒要藉着心意的更新而改变过来,使你们可以察验出什么是上帝的旨意,就是察验出什么是美好的、蒙祂悦纳的和完全的事。 (圣经罗马书十二章)
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
狗与小丑
莫以为首相纳吉接见教会领袖牧者是抚平伤害,其实是对基督教会的二度伤害。
就好比一个被非礼的受害者,被警方召见,却是盘问是否衣着暴露,情挑被告。最终,警方面对记者高兴的宣布,她没有衣着暴露,也保证以后不会穿暴露的衣服。这简直是荒谬绝伦的笑话!犯错者造谣生事,却可大摇大摆,毫无羞愧,不需道歉,无需澄清,也不受对付?反而被害者,需要为其莫须有的罪名再三保证?
到目前为止,“成立基督国”课题还在没完没了的延烧,为什么?因为始作俑者-马来西亚前锋报和狗并没有对他们的无知做出任何的道歉与澄清,向来对宗教课题神经过敏的政府也出奇迟钝的仅仅发出告诫信?!错误没有被纠正,伤害没有被安慰。所以,政府虽然口口声声警告勿再玩火玩弄宗教课题,但他们的举动却是在变相的鼓励有心人继续煽风点火。政府这种毫无羞耻感的双重标准,让基督教会一再受伤害。
果然,狗吠之后,有小丑。土权会的依布拉欣阿里继续在莫须有的罪名上叫嚣,警告将号召发动圣战!再一次的,我们看见内政部长希山慕丁继续秉持双重标准和没有对症下药的处理方式,大谈小丑没有影响力无需理会,还要其他报章的总编辑白狗挡灾被警告一番。我在想,难道没有影响力就可以玩弄宗教课题叫嚣圣战,无需受对付?难道越没有影响力者,就越是能够典当和谐,而不需要被对付?
政府双重标准,表里不一的态度并不只是对基督教会造成伤害,也必令其他宗教信仰者或世俗主义者感到心寒。显然的,“一个马来西亚”不过是一个忽悠人的口号和策略,并不是当前政府真正要达至的目标。
一个不公正,虚伪的政党必会被真正追求公正与和谐的人所遗弃。或许政府怎么也想不到就这件事,他们需要付上多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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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评论
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怪儿神学的坏鬼解经 I
在这年头,你要说同性恋是罪是需要极大的道德勇气的。你会被标签为不合时宜,不宽容,没有知识和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然而,这些不过是标签,不是事实。我一直以来对这个课题就有负担,若闭口不语,我的骨头就像被火焚烧一样,极为难受。我写有关同志运动的矛盾,圣经对同性恋的看法,教会对同性恋者应当持有的态度等文章的原因,并不是要维护圣经,乃是因为我的朋友-有同性恋倾向又爱主的基督徒。他们一方面面对这时代谎言的诱惑,另一方面又与自己的倾向苦苦争战,却仍持守圣经教导信靠上帝。他们也遭受其他同性恋者的歧视和嘲讽,说他们欺骗自己,不敢活出“真我”。这些人都是我的朋友,我的弟兄。比较起他们所面对的挑战,我被标签又算什么?我责无旁贷,不能不以自己微小的力量来支持他们。是的,是他们让我有勇气面对即将而来的标签。
这时代有一大堆自我催眠,自我矛盾的人。他们一手拿着圣经,另一手则推动同志运动。他们称他们的神学是 Gay/Queer Theology(我译为“怪儿神学”),他们宣告说:“同性恋是神所喜悦的,神爱同志”。就这句宣告来说,我赞成下半句,但若你说同性恋是神所喜悦的,那么请你用神学来说服我。说实在的,我曾经用心思想过,教会视同性恋为一种罪的立场是否错了?我们是不是错读圣经,以致抵挡了神的心意?若教会真的错了,我真的愿意回到圣经并挑战教会!但了解了以后,我发现所谓怪儿神学,根本就不是从圣经的权威亮光中建立上来的,相反的是对圣经进行解构和贬低才得以建立上来的。简单来说,怪儿神学若要成立,圣经就一定要被贬低才行。接下来,我会写一系列怪儿神学的坏鬼解经,希望与大家深入的查考几处谈论有关同性恋的经文,以期能正确掌握圣经的立场,明白神的心意。
基本上,教会用来反对同性恋的经文有旧约圣经:创世记第一至三章;创世记十九章;利未记十八章22节及二十章13节;新约圣经:罗马书一章26,27节;哥林多前书六9,10节;提摩太前书一章9,10节。我认为创世记第一至三章是对性别,婚姻正面美好的教导,是我们反对同性恋的最有力基础。因为当中让我们清楚的看见上帝造人的心意与目的。我也会特别针对欧阳文风的著作《神爱同志》来回应他所谓的怪儿神学。
针对创世纪一至二章,欧阳文风认为我们无法从中获得一男一女的婚姻是惟一的婚姻制度的结论!他认为以创世记的经文反对同性恋,明显不是从中“读出”反同性恋的教导,而是把反同性恋的思想“读进”圣经,再以这充满偏见的解读以创世记的记载为由,批判同性恋罪恶!
首先,欧阳文风以创一27~28这段经文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为基础,辩称经文只说明上帝造男造女,并没有明示或暗示只有男女结合才是正确,或惟一正确的标准! 然後,他发出三个提问:
第一,上帝要每一个人生养众多吗?如果是,那么他承认同性恋是错的,因为同性结合不能生育。但是如果生养众多是一个绝对的道德命令,那么守独身的人亦犯了罪。但是新约圣经却说守独身是一个恩赐,所以生育不可能是绝对的道德命令,因此不能生育的同性恋也不能视为犯罪!
第二,若我们认为这经文是绝对的道德命令,那么我们除了生养众多外,还要遍满全地。这就表示哪些拒绝生育,或生养不多的夫妇都犯了罪,违背上帝的命令。我们是否愿意接受同一反对同性恋的解经方法论所导引的这个结果?
第三,如果上述经文的每一句话都是一项道德要求和惟一标准,不容多元和例外,那么就不应该选择性的只挑一句(上帝造男造女),而有意无意的忽视下半句(生养众多,遍满全地),或以为只有某句为道德要求,其余的不是。因此,若男女结合是道德要求,人类除了生养众多,遍满全地以外,接下来的工作只能治理这地,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就不能从事经文所没有提及的其它行业,如天文学、电脑、会计、艺术等等的行业了。
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欧阳文风将创一27~28这段经文与其它经文孤立开来,再加以批判,并提出这三个问题,以致让人有一种印象以为创世记造男造女的记载的确不足以推论出同性恋为罪。其实正确的解经应该是与第二章上帝造男造女的过程对照创一27~28。而且比较能表达上帝造男造女的心意是在第二章,欧阳似乎有避重就轻之嫌。虽然,接下来欧阳在书中有引用第二章,但却没有很好的解经,甚至还曲解圣经。他指出虽然上帝的确是为亚当造了女人,亚当也满心欢喜接受,但这不过是表明亚当是异性恋,并不表示上帝要每一个人都是异性恋(这才是将现代思想读进圣经的例子)。更令人喷饭的是他接下来精彩的推论。
他说若我们仔细阅读创二18-24节,我们会很清楚的发现甚至是上帝都没有勉强亚当选择夏娃。这位充满仁慈、体谅与善解人意的神,不以主权命令或决定亚当的喜好,反而充分的表现祂对亚当自由选择权的尊重。因为上帝觉得亚当独居不好,却没有马上造夏娃(女人),反而将所造的各种生物带到亚当面前供亚当选择属他心意的配偶,然後在亚当找不到的情形下,才为他造了女人!因此,欧阳文风总结说:连异性恋都不是由上帝所命定的!他的意思是说,连上帝都允许人兽恋,只要亚当喜欢就可以了,那么我们怎么可以蛮横无理,霸道的反对同性恋呢?
其实欧阳文风的说法严重的曲解了圣经,贬低了女性,也羞辱了神!让我们来看看圣经怎么样说。其实创世记上帝创造人的记载应该从第一章读到第三章。创世记第一章说到上帝如何创造天地万物,天空的鸟,海里的鱼,直到第六天也就是创造的最高峰,上帝就按照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这肯定了两性的平等,因为男女都有神的形像,都承受管理全地之责。然後,第二章时又重点的描述上帝创造人的过程和设立婚姻的经过,这也肯定了两性的互补,也构成了异性婚姻是神心意的基础。第三章则是非常重要的一章,谈论人如何犯罪堕落的经过。因为圣经是一部救恩历史的记载,就是因为人犯罪堕落,至终耶稣基督才会来到世上,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以致罪人能够藉着神的独生子,从罪恶中得拯救。因此创世纪第三章的记载,提供了人类的种种恶行和生命的种种扭曲(包括性的扭曲)的神学基础。
我们从创世记第一章较大纲式的记载,明白上帝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第二章这里就将上帝造男造女的过程和细节陈明。而我们从这两章经文的记载可以清楚的看见上帝造男造女,设立婚姻,完全是出于祂的命定和心意!
创一20~28
“神说: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鸟飞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神就造出大鱼和水中所滋生各样有生命的动物,各从其类;又造出各样飞鸟,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神就赐福给这一切,说:滋生繁多,充满海中的水;雀鸟也要多生在地上。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神说:地要生出活物来,各从其类;牲畜、昆虫、地上的野兽,各从其类。事就这样成了。於是神造出野兽,各从其类;牲畜,各从其类;地上一切昆虫,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创二18~25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麽。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他为女人,因为他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这里我们看见男女的被造与其他生物的被造有很明显平行和差异之处。平行之处在于,上帝赐福各种活物与人类,要他们繁殖增多,充满全地。所以,上帝为达至祂的心意,就将万物造为一公一母,将人也造成一男一女。惟有如此才有生育的可能性,这生育的可能性表达了上帝前后一致的心意!我们很难想象上帝将各样活物造成一公一公,一母一母,将人造成Adam & Steve也就是一男一男,然後祝福他们“要生养众多,遍满全地...”?!若是这样上帝简直是在开玩笑!而差异之处就是人与万物不同,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这表明人与其他活物有着本质上的分别。而人要代表上帝治理大地,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也表明了人与其它活物在位份上的分别。因此,创世记第二章里我们看见,上帝不为其它活物设立婚姻制度,特别为人类设立这一男一女婚姻制度。这更突显了婚姻的神圣,藉着男女结合,治理全地更充分的彰显了上帝形像!
若我们仔细读经,我们会发现上帝的心意充分的表露在祂造夏娃前的宣告和造人的整个过程中。上帝是先造了男人,然後宣告: “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二18)。这句话原文直译是“我要造一个相当于他的帮手”。著名的旧约和希伯来文教授Dr. Allen P. Ross追溯“帮手”(“ezer”)这个字的用法,并非贬低身份的用语。至高上帝就经常被称呼为“帮手”(出十八4;申三十三7;撒上七12;诗二十2,四十六1)。他说 “帮手”这个字基本上是描述“供应男人缺欠的那一位,能作男人单独作不到的事”。 另外,“相当于他”(“kenegdo”)有“照他的反面”的意思。 所以,上帝把女人造得与男人一样,又不一样,彼此互补对称。也就是说,女人与男人拥有一样的本质,正如创一27上帝照“祂的形像造男造女”。不一样的,又在于男女明显的生理构造和性情等等。女人相对的不同于男人,男女却又平等合宜的互补。男人所欠缺的,由女人供应;女人所欠缺的,由男人供应。男人和女人是在身体上,社会上,灵性上相对称,彼此互补的。所以,这宣告让我们看见上帝造男造女,男女结合是祂清楚的心意和命定!
既然是上帝的命定,祂造夏娃前将各样活物带给亚当命名,就肯定不是要让他选择配偶。显然的,上帝就是要让亚当在给各样活物命名的时候,看见自己的不完全,各样活物都是一对对的,自己却孤身一人;他也必发现自己与万物的不同,不可能从中找到相配的配偶。当亚当发现没有与他相配的帮手,有了这个醒觉以後,上帝就开始工作了。祂先让亚当沉睡,从亚当那里取了一条肋骨,造了女人,然後带到男人面前。亚当有了之前的醒觉後,一见到夏娃更是眼前一亮,充满喜悦,因为终于找到互补,对称的伴侣。因此亚当雀跃的说出人类的第一首情诗“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他为女人(issa),因为他是从男人(is)身上取出来的”!最后,经文的结语郑重的宣告:“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25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24~25节)。
所以,从上帝造夏娃前的宣告,亚当激情的告白,以及圣经最后的总结宣告,都让我们清清楚楚的看见惟有一男一女的结合才是符合上帝的心意和计划!因此,若我们仔细并诚实的读经,我们就自然的得到这样的结论:
上帝按照自己的计划主权,以自己的形像创造人,乃是造男造女彼此对称互补,并设立婚姻,叫这一男一女成为一体!要他们生养众多,治理全地!因此,异性婚姻是上帝主权的命定!
这绝非如欧阳文风所说:若仔细读经,我们会很清楚的发现甚至是上帝都没有勉强亚当选择夏娃。这位充满仁慈、体谅与善解人意的神,不以主权命令或决定亚当的喜好,反而充分的表现祂对亚当自由选择权的尊重。连异性恋都不是由上帝所命定的!连上帝都允许人兽恋,只要亚当喜欢就可以了,那么我们怎么可以蛮横无理,霸道的反对同性恋呢?!
欧阳文风曲解了圣经原意,相对化上帝的心意和主权。若我们按欧阳文风的诠释,他所描绘出来的上帝便成了老糊涂,好像不知道自己要作什么,祂也不知道亚当要怎么样的伴侣,所以把动物带到他面前让他挑选。亚当从各样活物当中选不到所要的,上帝才为他造了女人!所以我说欧阳文风这样的诠释,是贬低了女性也亵渎上帝。他的解释也产生了更多的问题:上帝造人,人的所谓“性取向”却独立于上帝的创造和掌控之外?所以亚当选择夏娃不过表示他是异性恋?这样亚当从各样活物中选不到配偶,上帝怎么只为他造了女人呢?上帝若尊重亚当的选择权,应该同时造一个男人让亚当选吧?上帝造各样活物都是一公一母,没有失手,造人却失手了?神造万物各从其类以後,居然还让亚当去插上一脚,从早已规划好的活物中找一个伴侣?这又是否让人觉得上帝很偏心,只尊重亚当的选择权,不尊重各样活物的选择权,霸道的将它们造为一公一母。这样哪些保护动物协会的人一定会很介意。又为什么上帝只尊重亚当的选择权,却不尊重夏娃的选择权,让他一被造就是属於亚当的?这样女权主义者也一定很不爽!
若欧阳文风不是这个意思,就是说上帝将亚当夏娃造为异性恋者,後来上帝也造了同性恋者?我要问的是,欧阳的根据在那里?圣经从来没有一处经文明示或暗示上帝造了同性恋倾向的人!反而几段斥责同性恋为罪恶的经文!可能有人会说,因为现在确实有同性恋者...。拜托!我们不能因为现在有同性恋者,所以说这是上帝造的,正如我们不能说现在有暴力倾向的人,或天生杀人狂就说是上帝造了一些这样的人!这是非常可笑的。这样为什么会有同性恋呢?所以我说不能忽略创世纪第三章的记载:始祖犯了罪,罪进入世界...人完全被罪扭曲了生命...(我会在解罗马书的时候,讨论这个问题)。
了解了上帝的心意,我们再来回应欧阳的三个提问。需注意的是,欧阳孤立了创一27~28节这段经文来加以批判,并提出这三个问题。首先,我要指出这些提问错谬的地方。欧阳文风在当中犯了概念混淆的错谬,就是混淆了祝福与犯罪的概念。另外,就是将独身与同性恋等同,这是指鹿为马,蒙混过关。生养众多是上帝的祝福,欧阳却将他定为“强迫中奖”,若违反这上帝的赐福,就是犯罪!
例如一位父亲买了参考书给孩子,期望孩子用功读书考个好成绩,儿子却没有考到好成绩,是否表示儿子犯罪了?或者做丈夫的送健身器材给太太,期望太太能练就一副健美身材,太太怎么练都不成功,太太是不是犯了罪?祝福当中不应该混淆罪的概念!异性结合其中一样祝福是生育,因此上帝的创造是男女,赐下生育的可能性。我们并非以有没有生育,和生多少的问题这属於上帝祝福的范畴来反对同性恋,我们反对同性恋是基于上帝造男造女的命定!所以,我们应该将上帝造男造女的心意,与生养众多的祝福分开来看。一个人不结婚没有性关系,当然不可能生育,也就得不到这个祝福,这并非犯罪(反之,未婚先孕却是罪);一对男女结婚,却不孕也并非是罪的问题,我们只会觉得可惜;同样的,一对夫妇,作节育计划,也不是犯罪,反过来说,他们之所以要避孕是因为他们有生育的可能性。总结来说,他们是处在可生育的可能性下,然而同性恋却非如此,同性恋是处在决不可能的情况下,却又宣告他们的结合与男女结合一样,甚至也是仁慈上帝的心意?!因此,生育的可能性表达了上帝前后一致的心意,而这前后一致的心意,让我们得到一个同性恋非上帝心意的基础!若我们相信人是被造的,这生育的可能性则肯定是反对同性恋的基础!
这样我们是否正如欧阳文风所说的,选择性的只挑一句(上帝造男造女),而有意无意的忽视下半句(生养众多,遍满全地),或以为只有某句为道德要求,其余的不是?别忘了这里欧阳单单以创一27~28节来加以批判,以致让人有一种印象以为创世记造男造女的记载的确不足以推论出同性恋为罪,以期蒙混过关。再加上他自定一套非常单纯的标准,认为我们应该完全“一致性”的处理经文,要嘛这段经文完全属於道德规范,不然就完全不属于道德规范。这简直就是单纯,可笑,无法令人信服的方法论!其实这种一致性是错误的,僵化的,即是多数正统或传统教会都不会苟同的所谓的完全字义解经法!(其实并没有所谓完全字义解经法和精义解经法之分,只有错误解经法和正确解经法之分。)
比如说一位母亲写信给在远方念书的女儿说:“女儿啊,要好好读书,不要太压力...”然後提醒说到“记得我们家是不可以吃牛肉的...破戒的话我可不饶你...你要专心读书,不要乱乱来,不要随便就拍拖,更不要顺应世俗歪风与人同居...。性这回事儿一定要在婚姻里面...”我们会不会因为不可以吃牛肉无关道德的事,因此一致性的来看,性这回事儿不属于道德议题所以可以不守?我们连看普通的书信,书本等等都不会用这样的方式,对不对?所以,欧阳文风所谓的一致性大有问题!他责备教会按照字面解经,因此产生反对同性恋的结论,但是我们看到他许多的诘问,正是要我们按照字面解经... (当然,我们也并非随意的以某项为道德标准,某项不是。这背后都有一定且一致性的解经原则)。
更重要的是,我们并非单单以创一27~28节为基础来反对同性恋,而是基于创二24~25的宣告“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这宣告是以上帝造人的命定,和亚当激情的告白为背景!而且最重要的是上帝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对上帝心意的重申:
马太福音十九章3~8节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甚麽缘故都可以休妻麽?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麽?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甚麽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他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下文他就责备他们,若离婚不是因为犯奸淫的缘故,而又再另娶就是犯了奸淫罪了!上帝起初造男造女,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开!可是因为人犯了罪,因此故意或身不由己的抵挡神,以致不懂,或心硬故意不懂上帝的心意。同性恋罪亦是如此。特别是保罗在罗马书更是清楚直接的表达这点!
欧阳文风采取逐点击破的方法,却忽略了圣经的有机性、恒永性和渐进性的特质,也就是说圣经经文彼此见证,补充的特性。创世记这里的记载非道德命令,却有道德规范!若我们仔细研究欧阳对创世记和其它经文的解经和诠释,我们会发现当中有许多的误导和对圣经的曲解。而且,我们反而会发现欧阳文风的解经恰恰正如他所说的,不是从圣经中“读出”支持同性恋的教导,而是将支持同性恋的思想“读进”圣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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