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

尊重,是决不咒诅,也未必祝福


  今年七月,峇株巴辖一对女同志ThomasApple)在双方亲友的祝福下,依照华人传统习俗,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同性婚礼与喜宴。成就了相信是全马第一宗女同性恋者婚礼。接着八月份,欧阳文风高调宣布将与其非洲裔伴侣结婚,并计划在马来西亚举行婚礼。

忙碌加上懒惰,我并没有即时回应。但有关课题一直萦绕脑际,挥之不去。我想说得是,不管是ThomasApple或是欧阳文风和Phineas Newborn Ⅲ,我对于他们结婚一事是绝对尊重的。这是他们的选择,也是他们的权利。他们要在一起没有人能够阻止,这是他们个人的自由。吾等闲人实在没有权限或资格去加以阻止。只是他们也当预备,因为当他们如此高调宣扬时,就免不了要面对舆论压力。有批评的,有赞赏的,有咒诅的,当然也有祝福的。是褒也好,是贬也罢,他们也需要学习尊重他人拥有不同看法的权利。

我尊重他们的选择,就表示我决不咒诅他们个人或他们的婚姻。咒诅不是基督门徒的服事。所以就这事口出咒诅的基督徒都要悔改。然而,尊重虽是决不咒诅,却也不一定要祝福。我实在无法就明显的恶给予祝福。因为祝福包含赞同。正如我可以陪伴当人情妇的友人走过伤痛,却实在无法就其错误的关系给予祝福。所以,人要选择男男恋,女女恋,是个人的自由,我尊重你的自由与权利,我决不咒诅,也可以接纳你,陪伴你,但请别逼我一定要祝福你。这不就是朋友真正的意义吗?难道你视为朋友的,就是那些要跟你同一鼻孔出气,帮亲不帮理,只求赞同却不惧会陷你于不义的人吗?

铁了心与传统切割的现代人,失去了过去传统高尚情操,以致动不动就幼稚和轻易的骂人歧视。岂不是吗?现在只要你表达反对同性恋的立场,一大顶标签为“歧视”和“恐同”的帽子就往你的头套下。同志高调出柜,高调结婚是一回事,但是若就因此硬生生的要人们接受他们,在道德价值判断上认为他们是对的,则是另外一回事了!我虽尊重个人自由,但个人自由并不足以构成同性恋的道德合法地位,他们必须更进一步的就婚姻之目的与同性恋的道德地位提出理由。

正如哈佛教授Michael J. Sandel在其著作《正义 一场思辨之旅》中所说的:仔细检视同性婚姻合法化之例,我们就会发现,非歧视与自由选择并不足以构成赞成理由。要决定谁具有合法结婚权,就必须思考婚姻目的何在,推崇的是那些美德。这就把我们带进道德上的纷扰地带,让我们在莫衷一是的多种良善观之间没有办法不选边。

因此,同志运动者也必须学习对不同意见者给予尊重,不随意标签打压。就尊重一事,我认为澳洲总理吉拉德是一个美好的榜样。当澳洲现任财政部长,在大马出生的黄英贤高调宣布其同性恋伴侣阿罗查,透过人工受孕将在今年十二月迎来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时,吉拉德说:“黄英贤是我的同事,也是长久的朋友,我为他与阿罗查即将迎来新生命及迈入新的生活阶段感到高兴”接着又说“很显然在澳洲社会,同性婚姻课题仍有争议,我已清楚表明立场”。吉拉德尊重他们,为他们高兴,但她反对同性恋的立场不变。请问你从她身上除了看到尊重与对朋友的惺惺相惜以外,还能看到任何歧视和恐同的影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