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生活的每一天几乎都必须祈求被饶恕或饶恕别人。大多数都是芝麻绿豆的小事,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无心之失。不过,当过犯较严重,故意犯罪,或一犯再犯,饶恕就成为一个大难题。是的,若我们了解饶恕的含义(正如我们了解包容的含义),我们就明白饶恕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饶恕在人类社会中甚至像是不可能的事。
波兰裔法国人杨凯列维奇(Jankélévitch)出版过两本关于 “宽恕”的书,一本题为《宽恕》,其后出版的名为《不受时效约束》。杨氏对德国纳粹在二战时期屠杀犹太人的罪行表示了决不妥协的态度,他把赎罪、拯救、救赎和调解与宽恕联系起来,最后他认为,宽恕是不可能的。他认为不应该实行宽恕,不应该宽恕,应该不宽恕。他说:“宽恕在死亡集中营中已经死亡”。
后现代哲学家德里达(Jacques
Derrida)根据杨凯列维奇的观点,归结出杨氏的两条宽恕公理:
一) 宽恕只有在被要求时,明确或暗含地被要求时才能同意;
二) 当罪恶过于严重,当它超过了罪恶的极端的或人类的界限, 那就不再谈得上宽恕。
归纳了杨氏的论点后,德里达说出自己的看法:“如果存在宽恕,它就只应该并只能够宽恕不可宽恕、不可补救者,即做不可能之事。宽恕可宽恕、可补救、可原谅,这是永远可能做的,这不是宽恕。” 德里达就宽恕的含义提出一个挑战性的重点。饶恕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它是可能的。也就是说,宽恕在人世间难如登天因此是不可能的事,但“宽恕”这个概念的存在,正表明了宽恕是可能的。可能我们会想,有没有一些历史性的参考能够让我们看见真正饶恕的例子呢?
我想在这纪念神子基督降生的圣诞月,思考耶稣基督闯入人类时空所带给我们有关饶恕的启示。上帝为了饶恕悖逆的世人,竟差遣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生于世,为人赎罪被钉十架,叫一切相信并悔改的人不至灭亡,反而能与上帝和好。这救赎的恩典是实施在所有愿意悔改的人身上,而非实施在所有人身上(否则就成了普救论了)。也就是说,杨凯列维奇说到饶恕的重点:饶恕要求悔改!饶恕有其条件,就是被饶恕的对象必须悔罪。但从来不是决不饶恕!因为上帝先行宽恕,为饶恕世人祂付上了极大的代价。所以,绝不是决不宽恕。
当耶稣的门徒彼得问耶稣:“主啊,如果我的弟兄得罪我,我要饶恕他多少次?七次吗?”耶稣对他说:“我告诉你,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十八章21至22节)。耶稣将问题从一般人际关系拉到另一个境界,因为天国的缘故,你要随时预备饶恕!这让我想起创世纪四章23至24节记载拉麦的豪语:“壮年人伤我,我必杀他;青年人损我,我必害他;人若杀该隐,要遭报七倍;人若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个七倍!”(创四23-24)。当世人以拉麦的原则行事为人时,耶稣打破世人决不饶恕的观念,说不是七次,是七十个七次,即是无限的饶恕!
这正是德里达点出有关饶恕议题的另一个重点:饶恕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它是可能的。真正的宽恕是神圣的事,因为它是绝对超越的事。即是不可能,如何可能?耶稣的十字架!基督的降生和十字架的救恩,在人类历史中发出万丈光辉,让世人知道饶恕虽是绝对困难,但决非绝不可能。耶稣的教导和成就的事看来非常激进,但这也正表明了“饶恕”这个字的概念本来就是激进的。
天父上帝的爱与宽恕藉基督十架全然彰显,这让饶恕在人间成为可能,也成为基督门徒无限饶恕的动力。惟有全然仰赖天父,当别人得罪,伤害我们的时候,我们才有超越的智慧与力量,反过来活出彰显天父对待罪人的方式,拥抱伤害我们的人。此外,耶稣基督的十架也提醒我们,上帝是付上极大的代价使宽恕成为可能,而非以忽视正义的方式来宽恕世人。因此,宽恕决非廉价的,也决非宽容恶行。罪恶就是罪恶,不能被宽容取消。廉价的宽恕忽视正义,忽视正义的宽恕是虚假,也可能是怕事的结果。真正的饶恕不是回避恶事,忽略正义,而是促进和解这饶恕的目的。
在基督十架光芒的照耀下,基督门徒即使是面对倔强又毫无悔意的人,我们也必须摒弃心中所有恶毒意念,透过上帝的恩典来证明我们准备好饶恕对方,因为上帝宽恕的爱已经使我们自己变得谦卑。所以,我们可以总结说,饶恕过程的第一步是无条件的(不是基于犯错者愿意悔改和作出补偿),然而成熟而完全的宽恕却非无条件(无需要求悔罪,赔偿)或单方面的一厢情愿,而是至终要达至最终目的—双方的和解。
饶恕,不可能的可能。为何可能?只因基督的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