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

用人血做城,凭邪恶立镇的,有祸了!



皇委会的报告令我愤怒无奈,警方的态度更是令我义愤填胸,怒火中烧!虽然民间组织、在野党、律师公会、甚至连首相署部长纳兹里都异口同声要求,涉案的三人,即反贪会雪州副总监希山慕丁哈欣(Hishamuddin Hashim),查案官安努亚依斯迈(Mohamad Anuar Ismail)及执法助理阿斯拉夫(Mohd Asraf Mohd Yunus),需受到刑事对付,但雪州总警长敦希山(Tun Hisan Tun Hamzah)却指出,由于皇委会报告并没指雪州反贪会触犯法律,因此警方决定不调查报告的发现。这是明目张胆,丑陋无比的包庇!

马来西亚的整个制度已经被利用,三权都被行政当局渗透滥用来满足他们的需求。警察、反贪污局、选举委员会和所有执法单位都被整个制度滥用来达到他们要得到的目的。当原本应该维护司法公正的执政者,反而使公正不彰,这就是典型的邪恶。能佩戴公正头衔,却以公正之名,玩弄法律,逃避其神圣官职所赋予的责任的人,同样也能利用宗教、种族达到利己的目的。在这一点上他们可不会人格分裂。因为只要有一点的良心,宗教情操,他们肯定会精神分裂。但你看他们还好好的。这表示他们心眼已瞎,邪恶已经将他们蚕食透尽,因此他们是正常人。

马来西亚执政者!你这用人血做城,凭邪恶立镇的,有祸了古甘、阿米奴拉昔、赵明福、阿末沙巴尼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神呼叫,在绝对公义之神的面前发出控诉,即或是你能逃过法律制裁、牢狱之灾,却绝对逃不过神的公正之火。我劝请各位稍有良心的人(特别是“赵明福生前朋友”组织)速速悔改。抛开政党和种族思维,凭正义、良知行事,夺回自己的灵魂,离开这个必定崩塌,被公义之神扎个稀巴烂的巴比伦!

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

七月飞霜


     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报告书终于出来了,结论是赵明福死于自杀而非他杀。皇委会认为赵明福性格脆弱因为不堪反贪会官员持续不断、强硬及不恰当的盘问,以致蒙受精神压力,导致他选择自杀。皇委会更指出精神专家裁决,原本处于自杀低风险群的赵明福,由于不堪蒙受强硬的盘诘,结果在被盘问的一夜之间骤升为自杀高风险群。报告中也强调,赵明福不是被谋杀,反贪会官员也无意谋杀赵明福。

七月飞霜!七月飞霜啊!巴不得炎热的马来西亚在这黑暗的七月飘下霜雪,以昭明福冤情。我的心既愤怒又难过。愤怒是在于马来西亚的制度已经极其腐臭败怀。代表公正的法院、法律已经被利用,玩弄,天平总是倾向一边。只要是关乎执政者,或有权势的人,公正就难以伸张。许多明显的疑点,关键的人物都被轻易忽视。许多正确,也应当着手的关键也被扭曲,成为门面报告。唉!试问马会在悬崖奔驰吗?人会用牛耙海吗?但你使公正变为毒草。使公义的果子转为苦堇。

在面子书看见Lye Sy的文章,他从赵明福的追悼会回来后有很好的整理。原来律师工会小组为了这个审讯,曾经在外留宿十多天,密集的研究赵明福离奇坠楼的案件。结果他们整理了几个关键性的疑点:

第一,明福的电话。他在被扣押的当晚,电话就被没收。而到了他被发现遇害后,他的电话依然被反贪污局扣押着。这证明,由始至终,他都没有被释放过。

第二,明福的电脑曾经被发现过,然后又不见,然后又再出现。

第三,在明福坠楼的那一层办公楼的所有官员,都在凌晨三点到六点这段时间,完全都不在明福坠楼的那个窗口附近,就连本来应该在隔壁房间的官员,也在那段时间,跑去别个房间去睡觉了。 

第四,当所有的官员,都一致性的在被审问时企图隐瞒和回避一些关键点,这肯定是有很不寻常的问题在里面。

自从皇家调查委员会开审以来,反贪会官员的选择性失忆,不合作态度,以及疑似串口供的情况虽然令人反胃难耐,但也露出了马脚破绽。平心而论,皇委会的报告还是有其可取之处。我完全认同皇委会对三位反贪会关键人物是欺凌者the bully)、滥权者the abuser),以及高傲的领袖the arrogant leader)的形容。我也相信律师小组所提出的四个疑点他们都有察觉,并在报告中有力的论证,一些反贪官员在说谎:他们并没有释放赵明福,Mohamad Anuar Ismail不在场证据也不能成立,皇委会也更进一步推论怀疑反贪会官员曾向赵明福进行了第四次盘问。这第四次的盘问是在之前验尸庭和皇委会审讯中都未曾揭露过的。

来到这里我基本上都没有问题,但是我完全无法认同皇委会定赵明福为自杀的结论。从以上的推论,他们怎么能这么确定的认为赵明福是自杀呢?你说赵明福不是被谋杀,反贪会官员也无意谋杀赵明福。这点我也可以接受,毕竟这些高傲、滥权、欺凌者不过是有妻有儿的人,犯不着为些许利益预谋杀人。但是,竟然已经推论,并怀疑有第四次的盘问,误杀总有可能吧?这么确定为自杀是否过于草率?我认为皇委会认为赵明福是自杀主要是基于精神专家裁决,以及验尸报告的选择。但是说真的,我认为精神专家的裁决是整环论证中最不稳定的证据。或许原本处于自杀低风险群的赵明福,真是会因为不堪蒙受强硬,不人道的盘诘,而在被盘问的一夜之间骤升为自杀高风险群,但是即或是属于自杀高风险群,也不一定真的会自杀。人在面对绝境执意寻死时,是可能会因为一片花,一只蝴蝶,母亲的笑脸,爱人的期待,凌晨的诵经声,内心的声音而打消念头,豁然开朗的。精神专家总不能否认有这个例外吧?既然是如此,皇委会这么斩钉截铁的认为明福是自杀?这难道不会太过轻易草率吗?

第四次那极为关键的盘问,可能促使明福自杀,那是否也有可能造成意外,导致误杀呢?若不是,反贪官员个个都像要逃罪似的,都自辩在凌晨三点到六点这段时间,完全都不在明福坠楼的那个窗口附近?为什么反贪会官员都一致性企图隐瞒和回避一些关键点?为什么又要撒谎说已经释放了赵明福呢?若明福真是自杀,为什么不马上报警呢?或许这些都不是这个皇委会设立时的调查权限,而是警方的工作(警察?!算了吧!我已经对他们不抱任何希望了)。但这么多疑点,皇委会不应该这么轻易定论赵明福是死于自杀,而应该也把误杀的可能性考虑在内。

唉!莫让明福含冤莫白!莫让欺凌者、滥权者和高傲的领袖逍遥法外!莫让马来西亚飘下七月霜雪!

2011年7月20日星期三

怪儿神学的坏鬼解经II




早前在怪儿神学的坏鬼解经I中,说明了圣经创世纪一和二章清楚表达神造人,造男造女的心意。也提到在回应有关休妻疑问时,耶稣是以创世纪的经文为基础重申神对婚姻的心意。这表示耶稣认同创世纪的权威。所以,如果你对人的起源持智慧创造论立场,创世纪第一和第二章有关婚姻的记载绝对可以成为有关婚姻的普世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在针对休妻的提问时,耶稣接下来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马太福音十九章8节)。耶稣的回答表明神起初的心意会因为人罪性的缘故,以致心硬,铁石心肠,而在律法上作出退让,目的是保护遭丈夫无理休掉的妇人。

也就是说,神的心意本是不能休妻,但人因为罪的缘故,铁石心肠起来是很可怕的,所以律法上有必要作出一些规范。的确,因为人犯了罪,因此总是有意或身不由己的抵挡神,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心硬拒绝上帝的心意,上帝造男造女的心意。同性恋的罪就是如此。以创世纪为基础,我们可以更清楚保罗在罗马书里的观点。

罗一1832

18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
  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19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20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21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 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22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23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24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25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26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27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28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9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30又是谗毁的、背後说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31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32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按照经文直接的表达,圣经谴责同性恋行为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保罗在前面说明,世人需要基督的救赎,才能称义。因为全人类都犯了罪,落在上帝的忿怒之下(无论是外邦人或是犹太人都毫无例外)。所以,接下来保罗就列出外邦人的罪:人故意抵挡真理(18)、故意忽略上帝在大自然的启示(1920)、故意朽坏上帝的荣耀,敬拜偶像(2123);他们在上帝面前犯了大罪,上帝就任凭他们行污秽的事,敬拜偶像(2425)、任凭他们淫乱放荡,犯同性恋的罪(2627)、任凭他们犯各样的罪恶(2832)!

根据观察,我发现除了文字的直接表述,这段经文的结构更是与之呼应:

A人故意抵挡真理(18
      B故意忽略上帝在大自然的启示(1920
                 C故意朽坏上帝的荣耀,敬拜偶像(2123
               - C上帝就任凭他们行污秽的事,敬拜偶像(2425
     -B任凭他们淫乱放荡,犯同性恋的罪(2627
           -A任凭他们犯各样的罪恶(2832)!

这是希伯来人写作技巧,黄朱伦博士称之为交叉结构。此类结构的中心点通常是整段经文所要强调的重点。所以外邦人的罪,最特出的就是C“故意朽坏上帝的荣耀,敬拜偶像”而神的审判,就是-C“上帝就任凭他们行污秽的事,敬拜偶像”。而与B“人故意忽略上帝在大自然的启示”对应的,正是-B“上帝就任凭他们淫乱放荡,犯同性恋的罪”。冯荫坤认为保罗特别在2627这两节经文提出这些反常的性行为,是因为这些行为特别生动的说明,外邦人如何扭曲了神的创造次序。造物之主造男造女,是为了他们彼此忠贞,生育繁殖(创一2728)。所以,当他们进行这些反常的性行为时,这些外在、可见的行动就标示着他们内在、属灵的实在情况:拒绝了创造主的计划。可不是吗?从男人与女人的生理构造,生殖器官有别,男女的性结合是一种完全的结合,此结合亦带来生育的可能性。但当人心硬,忽略上帝造男造女的心意,他们就犯了逆性,违反自然的罪。因此,同性恋事实上是对性的一种扭曲。

怪儿神学就是要在神学上辩证,以期证实同性恋不是罪,更是合神心意的。然而说实在的,罗马书这里给于他们的挑战绝对是巨大的。因为经文含义与结构都那么一致和明显的批判同性恋为违反自然的罪。除非曲解,又或者以所谓的当时背景来自圆其说。果然!这正是欧阳文风的进路。欧阳说保罗在这里所批判是当时异教庙里庙妓与信徒的同性性行为,是一种有性无爱,放纵肉体情欲的行为。不能与两情相悦,厮守终身的同性恋相提并论。但是这样瞎掰,接下来要花的力气就更大了。果然针对“逆性”,“可羞耻的”这两个字的含义解释可以廖中莱与蔡细历的“风向”,“角度”论媲美。

首先,针对逆性”(para physin)与“顺性”(physiken)的解释,欧阳辩称保罗的自然与我们的自然观不同,他引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14节“人的本性不是也教导你们,如果男人有长头发,就是他的羞耻吗”和罗马书十一章24节“你这从野生的橄榄树上砍下来的,尚且可以不自然地接在栽种的橄榄树上,那些本来就有的树枝,不是更能够接在原来的橄榄树上吗”说明保罗的自然观是社会风俗性的,而不是自然法则,其违反自然的观念也非不道德。

我认为这样的解经,有够神经。不错,保罗虽然在一些地方使用自然或天性一词来表示当时当地的风俗习惯,但是这并不表示在这里,保罗也是指出社会风俗层面的问题,更不表示保罗的自然观是社会风俗性的。这种不合理的跳跃,造就了怀鬼解经。黄朱伦在他的著作《语言学与释经》里有这方面极为精辟的解释。当知道文字有其任意性,也就是说一个单字有多重意义。比如说英文字“bar”有棒,条;横木;阻碍物,障碍物;乐谱的节线;条纹;法庭上的被告席,法院;律师业;酒馆,酒吧等等意思。“bar”虽有多重意义,但是在固定句子的语境中,其单一词义的确定是再清楚不过的。例如:“a bar of soap”(一“条“肥皂),He was placed behind prison bars”(他被置入“监狱”),“Poverty is not always a bar to happiness”(贫穷并非总是幸福的“障碍”),“She is a waitress at the bar”(她在“酒吧”充当女招待)等等。从这些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同一个字在不同的语境中,其意义是由语境决定的,我们决不能根据自己的爱好对其意义进行取舍。

所以,当我们解经时,字的意义由其上下文,一段句子的语境来决定。我们绝对不可以为一个字的意思在不同的句子语境中都是同样的意思。这是错误的,坏鬼的解经法。否则就闹笑话了。我们总不能说“她在监狱里充当女招待”吧?又比如说,当我指说同性恋是“丑陋”的行为时(当然,这里说的不是姿势、方式、角度的问题,),跟我说他人衣服配搭“丑陋”时,是两码子不同的事。前者是指罪,违反天性自然的事;后者则是个人审美观的问题。你总不能可笑的认为,按照我的修辞逻辑,当我使用“丑陋”一字时,乃是指审美层面的,所以我说同性恋是丑陋的,乃是根据我的审美观吧?所以欧阳的解经真是叫人不敢恭维,极为僵化,不合理性。无怪乎欧阳在创世纪的解经就把神变成不可理喻的老糊涂,这里则把保罗变成拥有一种极其特别,不可理喻之自然观的外星人。

当知道,自然法则不是人主观的欲望和感觉,自然乃是神创造的模式。保罗的自然观绝非什么社会风俗性的(真怀疑这世上有这样的人),而是以旧约创世纪为基础的创造论精神。罗马书这段经文充满了人类受造和堕落的暗示。20节一开始,保罗就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与神性藉着祂所创造的万物清楚彰显,叫人无法狡辩。另外,2627节的“男人”和“女人”,保罗所用的字是“女性”(females)和“男性”(males),就如创一27所说“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male and female He created them)。可见,保罗在罗马书使用“para physin”这个字时,是超过社会风俗层面,而更深一层的谈论违反自然,违背创造次序,逆性的罪恶等问题的!

若你以欧阳文风这种奇特解经法解经,许多的标准必然每况愈下。因为你总是能在一个字的多重意义中找到最轻微的含义,然后在以这含义取消掉更严重的意义。所以不变的自然法则,肯定会变成多变的风俗习惯。真好奇这种语言学,解经的基本原则,念过神学的欧阳文风怎么会不懂?除非他有意为之,目的就是要将同性恋去罪化。

他在处理“可羞耻的”(aschemosyne)也着实令人不耻。他利用利未记十八章7节“你不可揭露你父亲的下体,就是你母亲的下体;她是你的母亲,你不可揭露她的下体”,大玩文字游戏。他回避了此段经文对有关乱伦的指控(因为同一个语境里也有对同性恋(22节)和人兽交(23节)的指控),指说“下体”(aschemosyne)不是罪恶,“露下体”才是罪恶,继而得到一个极富创意但牵强无比的结论:外邦庙宇内男与男的性交活动之所以羞耻是因为他们公开性交的行径,而非性交活动本身。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与我一样感到无语?从欧阳这样的怀鬼解经中,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乱伦和同性性交都是对的,只要不要公开性交行径?

重要的是,欧阳一直赖以支持其论点的所谓当时庙妓的这个背景,事实上在保罗的时代已经不盛行了。根据大量文献,学者研究资料,在哈佛大学主修希腊罗马文化与初期基督教历史的鲍维均博士说明,保罗时期,也就是第一世纪庙宇与恋童性行为已经不盛行了,反之盛行的是与我们现在处境相似的,成人间男与男,女与女的性行为。这才是当时的处境与背景。

所以当保罗谈到被罪玷污,心硬的人拒绝和不顺服神的创造模式时,他想到最生动明显的例子,就是同性恋。可不是吗?为什么这么多罪行不提,偏偏提同性恋?因为它直接挑战造物者的创造模式。而保罗也不可能控诉欧阳所说的那已不盛行的庙妓行为,他清楚说明他们是“欲火中烧彼此贪恋,男人与男人干那无耻的勾当”(27节,冯象译)。所以从神学、处境、文字、经文结构,保罗在罗马书所指控的,肯定也包括欧阳所谓的两情相悦、厮守终身的同性恋行为。







2011年7月17日星期日

女“黄”万岁!


马来西亚黄潮泛滥,执政者谈黄色变,惊“黄”失措。政府扬言见一个,捉一个!
所以我为了参与709,早已准备的巴西球衣被毅然割爱,派不上用场(我穿起来可是有点像外星人-罗纳尔多的),免得自己成为拿着箭靶的野猪。
但历史就是这么吊诡,纳吉在英国结结实实的被英女“黄”扫了一巴掌。
噢!女“黄”万岁!!!您让纳吉所代表的执政体系颜面尽失,贻笑大方。
毫无疑问,这张照片会是我2011年最喜欢的照片之一。强力推荐那些会挂上首相照片的店铺,全部换成这张。哈哈!
当黄色成了非理性执政者的禁忌,我却越来越喜欢黄色。
因为我有预感,真正的“一个马来西亚”由黄色开始。

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

国阵角度的709



如果我是卫生部长,我一定埋怨:“为什么偏偏选中我?好射不射,射医院?把我也扯进去!否则至少有阿头在顶,这下...唉!到底是哪一个家伙把催泪弹射进去?他只有头没有脑吗?709已经够烦了,还要搞医院?要我死吗?天公保佑,不要被任何人拍到...否则我就注定要掰得很难看了...。”电台音乐响起,“如果还有明天,你要怎么装扮你的脸......在忐忑中部长渐渐入睡...巴不得能一睡不醒...什么都不用理...

果然,他掰得很难看...和首相揶揄安华的表情一样难看。一开始说不确定,若警方真有将催泪弹,水炮射进医院,院方应该报案。随着希山慕丁声明要对付据实报道的媒体...噢不!是报道不合执政者心意...噢不是!是报道不实的媒体,我们原本应该挺干净的卫生部长就请来了医院董事发表声明,指说医院除了被淋到一点水,其余的都没有!什么都没有!接着部长经典对白出来了:“或许是风势将烟雾吹往医院方向...最重要的是,当天医院的负责人也证实了这点,这已很清楚了,不要再引用照片或短片作为什么证据。”哗!史上强掰!掰到整个人都U转了。他好像是在说,请马来西亚人集体瞎眼,因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万物唯心造...又或者他要我们相信照片与短片不过是虚幻浮云,又或者是阿凡达制作群炮制了911事件以后,怀恨揭穿的马哈迪,所以现在再以他们超凡技术对付大马警察!卫生部长,要我接受这样的瞎掰,除非要我自我催眠七七四十九天!

廖中莱把风和负责人请出来以后,轮到阿头表演。对于短片制作有一手的蔡细历相信阿凡达这个理由掰不过,就比较专业的说:“都是角度问题!”我.........他不说还好,说了我就把火滚!!!对!都是角度问题!谁不知道执政者的角度总是有问题?谁不知道国阵看事实,看事情的角度总是异于常人,能人所不能?据实报道寄居论的记者被内安法令逮捕,高谈寄居论者逍遥过关。林甘的视频这么明显,但他以“look like me, sound like me, but not me!”过关了!赵明福死在反贪局大厦下,要求成立皇委会调查死因,却被“换个角度”调查反贪局的查案程序?反贪官员集体失忆瞎掰,而到目前为止还没一个答案?由于换了个角度,我看反贪局过关的可能性很大!阿尔丹杜雅被炸得粉身碎骨,关键人物阿都拉萨·巴金达也过关,匆匆出国深造了,留下两名看不见面目,也摸不着杀人动机的警察被定罪。执政者看“成立基督国课题”的角度也是如此。造谣的狗,前锋报和后来火上添油的小丑轻松过关,可怜无辜的基督教会非但没有被安抚,还反被利用和玩弄?至于709,你还期待他们用什么角度来看?这是反对党号召策划的游行示威群众都是反对党员照片短片都是过眼云烟,人数只有五,六千警方善待示威者水炮,催泪弹没有射进医院范围,或许是风,或许是雨,或许不过是一场梦。

从这种扭曲角度来看709的首相开始小家子气的与六千人过不去,扬言巫统可号召三百万人上街,蔡细历跟进扬言马华可号召十万人参加游行。真是可悲可笑!巫统也好,马华也好,so what What for?凭什么理由号召游行?反干净?挺贪污?这种扭曲角度开了头,就注定要瞎掰个没完没了。蔡细历开始玩起文字游戏。他说:“我要怎样去回应?我们是要靠报告的,要靠警方的调查和医院负责人的报告。根据(卫生部长)廖中莱告诉我,医院负责人的报告显示,警方没有向医院发射催泪弹,只有把催泪弹射在医院旁边的停车场,没有直接打进医院里面。”还是一样,不要照片视频的证据,具体的声明需要的是报告(你知道我们马来西亚为什么一直不能进步了吧?),更劲爆的是“只有把催泪弹射在医院旁边的停车场,没有直接打进医院里面”。好了,催泪弹好不容易进入医院范围了,但是注意哦!没有直接打进医院里面。他用他新奇的角度重新定义,在医院范围里面,不算为向医院发射水炮和催泪弹。天啊!如果催泪弹射进医院大厅,他会不会说没有射进病房所以不算?若催泪弹射进了病房,他会不会说没有射进ICU所以不算?医院范围里面不属医院,那么以后我们就可以大摇大摆的在医院停车场停车不用付费了。高兴的话,也可以在哪里办场演唱会,野餐、露营和遛狗。

够了!别再用这种扭曲的角度瞎掰了!不会不好意思吗?你们一再强调说示威不是马来西亚文化,难道贪污滥权司法不公就是吗?显而易见,用同一种扭曲的角度看事情,俨然已经成为国阵的文化。而我告诉你,就是因为你们这种异于常人的角度,促成了709

 在这里要送给国阵党员一段圣经经文:“眼睛就是身体的灯。如果你的眼睛健全,全身就都明亮;如果你的眼睛有毛病,全身就都黑暗。如果你里面的光变成黑暗,这是多么的黑暗!”(马太福音六章22-23节)。我希望国阵的万万党员中,真是有一些怀抱理想,良心未泯,有傲骨正气的人能够擦亮双眼,离开这污水恶潭,免得一起在黑暗里沉沦,永不超生。阿门!